世界今日报丨【金融史话】司马迁是否误记了秦代币制

司马迁在《史记》的《平准书》中,用寥寥数语概括了秦代货币制度。据中华书局2014年修订出版的点校本《史记》,在《平准书》的最后,太史公说:

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相关资料图)

“及至秦”后一段话,构成了两千多年来人们对秦代币制的基本认识,但这段话又因不同版本《史记》之间、《史记》与《汉书》之间的文字差异,导致严重理解分歧,影响着人们的准确认知。这个差异就是,秦代货币究竟分为“二等”还是“三等”。

从宋代到清代,《史记》的多数版本此处写作“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但也有少数版本写作“二等”。清康熙间,学者何焯已发现这个问题,在《义门读书记》中指出:“一国之币为‘二等’:小字宋本作‘三等’。”他当时看的版本写作“二”,用来校勘的宋本写作“三”。

到乾隆间,梁玉绳又在《史记志疑》中指出:“一国之币为三等:案徐氏《测义》‘名为三等,而止叙其二,不及中布,恐三字误’,而不知‘三’字乃‘二’字之误。《汉志》‘二等’是也。”

梁玉绳首先引用了明末人徐孚远《史记测义》的观点:《平准书》在前文提出秦币分“三等”,后文却只叙说上币和下币,未提及“中币”,所以“三”可能是个误字。对此,梁玉绳给出自己的意见:《汉书·食货志》相应文字就写作“二等”,《史记》中的“三”为“二”字之误。

梁玉绳是研究《史记》的大家,他的意见看上去合乎情理,于是为后人接受。1959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史记》,使用的底本是清同治间金陵书局刻本,此处也写作“三等”,整理者将其改为“二等”,在“二”的下面用括号写上“三”,表示它是被改掉的误字。至于改字理由,因该本不出校记,不得而知。2014年的修订本改变体例,被改掉的字不再出现在正文中,而是在卷后校记中说明,这句话就变成了文章开头引用的样子:“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读者如果没有检看校记的习惯,或许会以为《史记》一直就是这么写的,秦代货币只有二种。

修订本《史记》校记给出了改“三”为“二”理由,说:

二等,原作“三等”。《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作“二等”。按:《史》云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所谓“二等”即此。今据改。

可见,整理者改字的依据,就是综合了徐孚远和梁玉绳的意见。但梁玉绳等人的校勘意见,在清代可以接受,在1959年出版《史记》点校本时也可接受,在2014年则已不足为据。因为近几十年,大量出土文献提供了远比《平准书》要多的秦代货币史料,证实秦代确曾长时间使用金、布、钱三种法定货币,司马迁记下的“三等”币制并无错误,将“三”改为“二”反而错了。

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金布律》,是包含货币制度在内的财税法律,其中规定了金、布和钱三种货币之间的关系和使用规则,有关律文说:

钱十一当一布。其出入钱以当金、布,以律。

贾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择行钱、布;择行钱、布者,列伍长弗告,吏循之不谨,皆有罪。

布袤八尺,福(幅)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

货币史学家敏感意识到,《金布律》有助于解决秦币分“三等”还是“二等”问题。如1989年《中国钱币》第1期发表雒雷《秦代货币考》说:

《史记·平准书》记载秦货币分“三等 ”,但缺少其中一种货币的内容,秦简《金布律》虽未说币分“三等”,但在律文中却比《史记·平准书》多叙述了一种货币。结合这两种文献,我们可以认为秦法律规定货币分为三等。除了金、 铜钱之外,“布”也是一种货币。

又说:

“三等”为“二等”之误的说法是缺少根据的。因为《平准书》记载中出现的自相矛盾现象,不仅有“三”为“二”误的可能,也有下文少叙述一种货币的可能。究竟是司马迁少写了一种, 还是古籍流传过程中脱简,便不得而知了,并不存在“三”为“二”误的必然性。

经过更多学者深入论证,秦代实行“三币制”的观点在货币史研究中较早就被接受。点校本《史记》在修订时参考了不少出土文献资料,不知是否参考过《金布律》和相关研究。

《金布律》证明《史记》中秦币为“三等”的记载不误,这是否说明《汉书·食货志》说的“二等”有误?其实不然,《汉书》的说法也是对的,因为它和《史记》说的并不是同一件事。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云: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初看上去,班固基本照抄了司马迁的叙述,所以梁玉绳等人认为可以直接用《汉书》的文字来改正《史记》的文字,但他们又忽略了一个细节——班固在抄写这段文字时,悄悄把《史记》中的“秦⋯⋯国”改成了“秦⋯⋯天下”。

众所周知,秦时“国”与“天下”词义大不相同,“国”是诸侯的领土,“天下”是一众诸侯国的合并,指整个华夏。在《史记》中,司马迁对这两个词区分得很清楚,聊举数例,以见一斑:

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赵高⋯⋯曰: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

(项羽)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

因此,《史记》“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说的是秦做诸侯国时的事;《汉书》“秦兼天下,币为二等”,说的是秦统一天下之后的事,而这两个时期,秦的币制并不相同。

从秦襄公受封立国,到秦始皇统一天下,秦国历史长达500多年。秦实行的“三等”货币制度,不知起于何时(或始于惠文王二年[前336]“初行钱”),直到秦始皇后期仍在实施。睡虎地秦简中所见纪年晚至秦始皇三十年,近年披露的岳麓书院藏秦简《金布律》,律中也有“皇帝”“黔首”等词语,均为实证。

从秦始皇称帝,到二世而亡,秦拥有天下的时间只有十几年。正是在此期间,秦朝改革币制,将“币为三等”改为“二等”,保留“金”和“钱”,取消了“布”的货币地位。《汉书·食货志》中说“秦兼天下,币为二等”,是对这一重要事件的确切说明。上世纪晚期湖北江陵出土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有《钱律》,就是针对金、钱“二等”货币的立法。汉承秦制,这部汉朝早期法律,可为班固的说法提供旁证。

因长期未能察明司马迁所说“秦国”和班固所说“秦天下”的差别,这两条秦代币制史料在时间上的指向性未获足够重视,货币史研究也未能沿着线索深入挖掘。现在分析史料,可以推测发生在秦始皇驾崩之年的“复行钱”事件,就是这次币制改革的表现,也是此后沿用了2000多年的中国基本币制的源头。

《史记·六国年表》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栏下记:

十月,帝之会稽、琅琊,还至沙丘崩。子胡亥立,为二世皇帝。杀蒙恬。道九原入。复行钱。

对秦“复行钱”,历来的释读也是众说纷纭。近年罗运环在《中国秦代汉初货币制度发微——张家山汉简与睡虎地秦简对比研究》(《武汉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中提出,秦末实行金、布、钱“三币制”,汉初实行金、钱“二币制”,“复行钱”意味着取消布币的法定货币地位,转而行用铸币“钱”,它是秦汉之际“三币制”转向“二币制”的标志性事件。此说差得其实。笔者也从财政与货币制度结合角度,提出秦国为保障连年战争的军需供应,曾有一个重视布匹、排斥铜钱的时期。在天下统一后,经济逐渐恢复常态,于是在秦始皇执政的最后一年调整政策,相应改革货币制度,让布币退出流通,加强了铜钱的货币地位,是为“复行钱”(见《秦朝为何要“复行钱”》,《中国金融家》,2022年第5期)。《史记》中秦国“币为三等”、《汉书》中秦统一天下后“币为二等”的记载,为这一重大变革提供了确切证明。

因此,《史记》和《汉书》记载的秦代币制,既非同一时期,也非同一内容,即使司马迁所说真的有误,也不能根据《汉书》径直修改。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修订版对“三”字的校改并不恰当,应予纠正。

秦统一天下,奠定了中国后来各项政治经济制度的基础,在货币方面,就是建立了以铜钱为主、与贵金属并行的二元货币制度。这项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末,可谓影响深远,但从何时开始,因史料简略,在货币史中一直未能很好揭示。如今结合出土文献,对传世文献进行仔细梳理,阐明《史记·平准书》和《汉书·食货志》中对秦代两次币制改革记载的准确文义,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铜钱与贵金属并行的货币制度,产生于秦并兼天下之后,以秦始皇三十七年“复行钱”为标志。在对司马迁所记秦币究竟为“三等”还是“二等”的研究中,这是一个比判定文本准确性更加重要的收获。

附记

对《史记·平准书》中“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的读法,清代学者大多断为“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如何焯《义门读书记》(他读的是“二等”本)、梁玉绳《史记志疑》、沈家本《史记琐言》,均将“中”字属上。这样断句的好处,是符合文理与词义,因为“一”,在秦代有“建立统一标准”之义,如传世秦权等度量衡器上的始皇帝诏书,要求“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同在《史记·平准书》中,还有“一黄金一斤”之文,意谓汉朝将黄金称量单位改定为“斤”。如此,“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译成白话,就是“到了秦国时期,将国中的货币定为三等”,文从字顺。

将“中”字连下读,清人中有姚范、吴汝纶等。姚范《援鹑堂笔记》卷十五有“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按中犹分也”一则,从按语中可知他将句子断为“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而“中”字在这里不好理解,所以要加按语自释词义。这个释义是建立在“币为二等”文本基础上的,姚范看到书中写着“二等”,可以“中分”,就如此解释下来。

问题是,在《史记》的版本中,“三等”本才是主流,而“三”是无法平分的,“中”也就不能释作“分”。在这种情况下,要维持“中一国之币为三等”的读法,只能将“三”改为“二”,像吴汝纶《桐城吴先生点勘史记读本》、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那样去做。如今“三”字被证实没有错误,不能更改,“中”字再连下文读就难以讲通了,因此《平准书》中的这句话,还是断作“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为好。

关键词: 中华书局 统一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