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评级再细化分类监管引导财务公司规范稳健发展
为全面评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风险和管理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防范企业集团经营风险向财务公司传导,引导财务公司坚持主责主业、稳健经营和规范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修订后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评级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银保监办发〔2019〕8号)同时废止。
据了解,财务公司监管评级是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监管机构将对不同评级级别的财务公司在市场准入、监管措施以及监管资源配置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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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办法》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财务公司行业发展的引导方向。”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分类监管就是扶优限劣,能够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市场整体效率。业内人士表示,《评级办法》旨在引导财务公司高质量服务所在集团,回归主责主业,对财务公司未来发展也提出更为全面的要求。
包含六部分评级要素
依据《评级办法》,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六个部分,分别从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进行评价。
具体来看,《评级办法》明确,财务公司监管评级结果的满分为一百分,各部分的分值权重分别为功能定位(15%)、资本管理(10%)、公司治理(20%)、风险管理(30%)、信息科技管理(10%)、集团经营与支持(15%)。在按照权重汇总形成总得分的基础上,根据评级调整事项对评级级次进行调整,形成监管评级结果。
从结果来看,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至5级和S级,其中,1至3级进一步细分为A、B两个档次。监管评级最终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1级,其中,95分(含)以上为1A,90分(含)至95分为1B;70分(含)至90分为2级,其中,80分(含)至90分为2A,70分(含)至80分为2B;60分(含)至70分为3级,其中,65分(含)至70分为3A,60分(含)至65分为3B;60分以下的为4级;财务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按照评级调整的相关要求直接划分为5级。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财务公司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评级办法》明确,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评级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
“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衡量财务公司经营状况、功能发挥情况、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其中,监管评级为1级的财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良好,评级为5级的财务公司为高风险财务公司,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处置或救助。
为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依据
从《评级办法》内容来看,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作为衡量财务公司经营状况、功能发挥情况、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二是作为监管机构制定及调整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三是作为财务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条件。
具体来看,《评级办法》提出,监管评级为1级、2级的财务公司,除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础业务外,经批准可以开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所有专项业务。而监管评级为5级的财务公司,只能在风险敞口不扩大的前提下开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允许的存款、结算类业务。
此外,《评级办法》还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应督促财务公司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实现问题应改尽改。财务公司不能按照监管要求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进度严重落后于整改计划的,原则上将在下一年度监管评级中按照评级调整事项的要求下调一个评定档次,如连续两年未完成整改的下调两个评定档次,依此类推,最低可下调至3B级。监管评级下调不改变财务公司已获批的业务资格,但限制相关业务的开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相当于企业内部的银行,专为满足企业集团综合金融服务需求设立。近年来,随着整个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商业银行服务企业的能力逐步提高,财务公司的发展受到限制。在这种背景下,行业整体面临结构调整和优化。
“当前,财务公司的内部分化比较严重,进行分类监管十分必要。”曾刚表示,分类监管就是扶优限劣,让好的机构依然有发展空间,对有些发展不好的机构限制其资质,让风险极高的机构退出市场。通过分类监管可以促进行业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提高市场整体效率的有效方式。
引导财务公司坚持主责主业
业内专家认为,《评级办法》旨在引导财务公司回归主责主业,高质量服务所在集团。曾刚认为,《评级办法》体现监管对行业发展的引导方向。随着评级细化,未来,财务公司内部分化可能会加剧,头部公司发展空间会更大,同时,发展相对较差的公司必须要根据监管导向规范业务,坚持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监管评级以拓宽发展空间。
为引导财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2022年11月13日,原银保监会修订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业内专家表示,《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财务公司的主责主业,专注服务集团内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同时,引导经营状况较好的财务公司改进金融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记者注意到,此前不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同意渤海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截至目前,今年已有5家财务公司获批解散。
曾刚对记者表示,财务公司不易整合是因为其附属于某个产业集团。一般情况下,如果产业集团不进行合并就不会涉及财务公司的合并。如果某家财务公司发展不好,一般会直接解散,有序退出市场。
“这种退出只是个别的情况,不是普遍现象。”曾刚告诉记者,目前,国内能够成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都是头部企业,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较好,因此财务公司解散的案例数量相对有限,主要和其所依附的产业集团整体运营状况高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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